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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车纠纷案件查询_二手车市场南京市

tamoadmin 2024-06-12 人已围观

简介1.如何查询法院自己的案件2.案件编号查询怎么查询?3.如何查询个人有没有诉讼纠纷4.如何查自己有没有案件纠纷二手车交易中有纠纷的可以找12315消费协会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最有效,如果严重的、涉及金额较大的可以保留交易合同(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他们;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求助帮助,和工作人员讲清事件具体情况,一般12315会主动联系该店主,要求他们按照消费法律法规

1.如何查询法院自己的案件

2.案件编号查询怎么查询?

3.如何查询个人有没有诉讼纠纷

4.如何查自己有没有案件纠纷

南京二手车纠纷案件查询_二手车市场南京市

二手车交易中有纠纷的可以找12315消费协会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最有效,如果严重的、涉及金额较大的可以保留交易合同(证据)向当地法院起诉他们;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拨打12315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求助帮助,和工作人员讲清事件具体情况,一般12315会主动联系该店主,要求他们按照消费法律法规执行;

2、对于事故车隐瞒(火烧、水泡、重大事故)的违法行为还可以向当地的工商部门投诉,责令全额退还;

3、如果这些手段还行不通的话直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院诉讼对方退款并赔偿(最有效,但需要一定的成本)。

当事人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注意以下问题:

1、仲裁期限。当事人一定要抓住时机,在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因错过时机而丧失自己申请仲裁的权利。

2、仲裁机关及管辖。根据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合同仲裁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的合同仲裁委员会。案件管辖原则是,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因此,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3、仲裁效力。通过仲裁机关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如果调解不成,仲裁机关最后作出的仲裁裁决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法院则要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如何查询法院自己的案件

一、要有查询号和身份证号码才可以查询。案件查询码在立案相关文书中列出,或由法院以短信方式发送案件查询码至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登记的手机,用于案件查询。

1、可以在全国民事诉讼案件网上查询,大部分案件已经公开,可以凭相关案件信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

2、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网进行查询

3、查询民事诉讼案件,可以通过打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网,进行当事人登录,登陆后进行民事诉讼案件查询。

二、民事诉讼结案后会有案底吗?

民事纠纷,由法院负责管辖并裁决,法院会对民事纠纷案件存档。所以,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当然会有案件记录(案底)。

但这里的案底只是法院的案件档案,不是行政处罚案底,也不是刑事犯罪案底。另外,如果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法院还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故意逃避执行的,还会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1、刑事案底

一般案底是说你在犯罪后被抓获的证据证明,现在使用省厅指纹比对系统后,全部录入作为以后比对使用。一般是刑事案件。

2、治安处罚案底

一般治安处罚案件是不会的,有时候说是留案底,其实是在他所处罚的案件中,并且上报市公安局的,并不会全国性质的。要区分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

3、行政处罚存档

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生活中非常常见,比如:开被罚款、无照驾照机动车拘留15日等,公安机关不可能进行联网,仅仅在当事机关(本案中进行拘留、罚款的公安机关)有存档,但是,该存档并没有强制保留时间,理论上公安机关在当事人丧失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权之后,这些档案都可以不必保留。保留的只供单位自己查询。

三、民事案件会留下案底吗?

民事纠纷一般不会留案底,但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案件就可能留有案底,刑事犯罪记录由公安机关保存,一经形成无法撤销,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

第一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案件编号查询怎么查询?

法院案件查询的方式:1、去法院立案庭查询;2、打电话向法官咨询;3、通过法院的官网查询案件;4、委托代理人去查询案件;5、通过法院网和裁决网查询。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若想查询法院案件,可以去法院的立案大厅的案件查询窗口查询案件进展。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给承办案件的法官直接打电话的方式向法官了解案件的进展。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纠纷,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又和对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时候,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院在收到诉讼之后,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然后进行审判,相关案件都要案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性质的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而刑事案件则是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属于阶级矛盾性质;2、适用的实体法不同。民事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是民法通则、婚姻法、海商法等。而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是刑法;3、适用的程序法不同。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而审理刑事案件则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

如何查询个人有没有诉讼纠纷

查询步骤:

第一步:办理身份确认手续。

查询人在查询前请先带备本人身份证、律师证、授权委托书或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与当事人关系证明等材料到法院案件管理中心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同一案件只需办理一次身份确认手续。?

第二步:获取查询密码。

法院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核实查询人的身份后,会交给查询人一个查询密码,凭此密码在本系统或触摸屏可以多次查询。

第三步:凭密码登录查询。

查询人登录本系统后填写被查询人姓名,输入查询密码,点击“确认”后,系统即会自动弹出案件查询信息列表,显示所查询案件相关信息。

第四步:提出意见。

查询人在查看案件相关信息后,如有不明事项需要咨询的,或有意见、建议的,请在表格“查询人留言栏”里写明,法院工作人员会及时给予回复。

扩展资料:

人民法院案件案号标准

为统一规范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使用与管理,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案号是指用于区分各级法院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

第二条案号的基本要素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是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表示。

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

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第三条案号各基本要素的编排规格为:“(”+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案件编号+“号”。

每个案件编定的案号均应具有唯一性。

二、法院代字

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的法院代字为“最高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法院代字与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简称一致,但第三款规定情形除外。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法院代字分别为“内”“军”“兵”。

第五条中级、基层法院的法院代字,分别由所属高院的法院代字与其数字代码组合而成。

中级、基层法院的数字代码,分别由两位、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并按下列规则确定:

(一)各省、自治区按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等地级行政区划设置的中级法院和按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市辖区、林区、特区等县级行政区划设置的基层法院,数字代码分别与其相应行政区划代码(即三层六位层次码)的中间两位、后四位数字一致;

(二)直辖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所辖的中级法院,数字代码均按01-20确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所辖的铁路、海事、知识产权、油田、林业、农垦专门中级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辖的跨行政区划中级法院以及为省(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对应设立的中级法院,数字代码分别按71、72、73、74、75-80、81-85,87-95以及96-99确定;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所辖的基层法院,以及在同一高院辖区内铁路、油田、林业、农垦专门中级法院所辖的铁路、油田、林业、农垦基层法院,数字代码的前两位与其中院数字代码一致,后两位均按01-40确定;

(五)地级市未设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时,该市中级法院所辖基层法院的数字代码,前两位与该中院数字代码一致,后两位按71-80确定;

(六)在同一高院辖区内无铁路专门中院的铁路基层法院,其数字代码前两位为86,后两位按01-20确定;

(七)非林业、农垦专门中院所辖的林业、农垦基层法院及为非行政区划建制的开发区、新区、园区、库区、矿区等特别设立的基层法院,数字代码的前两位与其所属中院数字代码一致,后两位在91-99范围内确定。

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所列中级、基层法院,分别同属一个高院、中院的,综合设立先后、建制等因素编制数字代码顺序。

第六条确定中级、基层法院的所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院,以人、财、物统一管理为标准。

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第(七)项所列基层法院的所属中院是指在同一高院辖区内主要承担该基层法院案件二审职权的中级法院。

三、类型代字

第七条?确定案件的类型代字,应结合案件所涉事项的法律关系性质与适用程序的特点。

类型代字应简练、贴切反映该类型案件的核心特征,用3个以内中文汉字表示。

每一类型案件的类型代字均应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案件合并审理或并用多个程序办理时,以必须先决的事项及所适用程序作为确定类型代字的依据。

四、案件编号

第九条?不同法院承办或同一法院承办不同类型代字的案件,其编号均应单独编制。

第十条?同一类型代字的案件编号,按照案件在同一收案年度内的收案顺序,以顺位自然数编排,但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

刑事复核案件的编号以8位自然数为固定长度,由承办法院随机确定,且不得依序编制。

五、案号管理

第十一条案号的基本要素、规格及编制规则,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定。

第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及其所辖中级、基层法院的法院代字,由最高人民法院定期统一发布。

第十三条行政区划发生变更但对应的中级、基层法院未作相应调整前,法院代字按原行政区划代码编制。

中级、基层法院因其原适用的第五条第二款所列规则情形发生变化的,法院代字按变化后情形应适用的编码规则编制。

第十四条案件类型的具体划分及其代字,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标准。

第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废止致使案件类型发生变化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调整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修改、废止司法解释或规范性文件将导致案件类型发生变化的,应同步调整案件类型及其代字标准。

第十六条?具体案件的案号编制,由各级法院的立案或承担相应职责的部门负责。

六、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以前涉及案号的其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编制案号但尚未办结的案件,其案号不因本规定的施行而变更。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民法院案件案号标准

如何查自己有没有案件纠纷

法律分析:1.可以在全国民事诉讼案件网上查询,大部分案件已经公开,可以凭相关案件信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2.被执行人可以通过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官网进行查询3.查询民事诉讼案件,可以通过打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网,进行当事人登录,登陆后进行民事诉讼案件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法律分析:1、拿着身份证到受理法院的立案庭现场申请查询被告的受案情况,一般立案庭只会告诉您被告有或者没有其他案件在受理之中。(此种查法仅仅限于受理法院)

2、去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但是只能查询到1月1日以后生效的案件。

查询办法:打开网址,搜索位置输入姓名。点击搜索,就会出现该与姓名相关的判决书。这里是全国范围,同名同姓情况会存在,需与身份证号一起确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第四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文章标签: # 案件 # 法院 # 查询